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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記者馬輝 符櫻 實習生張珊珊
  今天,包括新《消費者權益保護法》、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消費者投訴辦法》《流通領域商品質量抽查檢驗辦法》,一系列有關消費者維權法律法規開始實施,打出“組合拳”全面保護消費者權益。這些法規對消費者有哪些利好信息?昨天,本報記者採訪市消協秘書長錢中和對其重點進行瞭解讀。
  三倍懲罰性賠償
  錢中和稱,一般說來,我國的法律實施日期,是從月頭開始;只有2014年頒佈的新《消法》,是唯一一部在“月中”實施的大型法律。
  新《消法》的最大亮點是,對商家的欺詐行為,實行“三倍懲罰性賠償”,也就是說,商家欺詐消費者,消費者可在退貨的同時,要求三倍賠償,也就是常說的“退一賠三”的規定。
  錢中和還介紹:與一般法律不同,新《消法》公佈的同時,還對應公佈了三個配套的“法規”,《網絡交易管理辦法》就是其中之一。該辦法規定:收到網購商品之日起,7天內退貨,消費者無需說明理由;同時還規定,網店應當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,7天內返還消費者的購物款。
  汽車等耐用品“舉證倒置”
  錢中和解讀,消費者買機動車、電腦、空調、冰箱、洗衣機等耐用品,以及裝飾裝修服務,在半年內出現問題,消費者投訴時,不需要再提供證據,而是由商家來提供證據,來證明自己沒有問題,也就是常說的“舉證倒置”。
  投訴必需七天內處理
  今天,國家工商總局發佈的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消費者投訴辦法》,也與新《消法》配套的實施。
  該《辦法》的最大亮點是:對消費者投訴受理期限作出了明確規定,《辦法》規定,有管轄權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,應當自收到消費者投訴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,予以處理,並告知投訴人;不符合規定的,也應告知消費者不予受理的理由。
  抽檢結果要及時公佈
  錢中和介紹:另一部與新《消法》同時實施的法規——《流通領域商品質量抽查檢驗辦法》規定:工商部門應及時向社會公佈抽查檢驗結果;並對發現和認定的缺陷商品,立即責令商家採取相關措施;同時,對依法處罰的有關違法行為,寫進信用檔案,並向社會公佈。  (原標題:網購七天內無理由退貨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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