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報訊曾因販賣毒品、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,刑滿釋放後卻又再次販毒。1月5日,記者從靈武市人民檢察院瞭解到,該院以王某涉嫌販賣毒品罪對其做出批捕決定。
   王某長期吸食毒品海洛因,2004年因吸食毒品被強制戒毒六個月。2006年因販賣毒品、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,去年3月29日刑滿釋放。去年10月,王某再次復吸,因無力支付吸食海洛因的費用,再次販賣海洛因。
   靈武警方於2014年11月28日在靈武市東塔鎮宋橋村附近的加油站,將正在出售海洛因零包的王某抓獲,當場從其身上搜出海洛因零包一個,經稱量重0.05克。 (李輝史敏輝)  (原標題:靈武一男子難戒毒癮再觸刑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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